背景:
施工單位B承包一主井井筒工程。井筒凍結段深度280m,基巖段圍巖條件較完整,但在井筒深度560~590m、680~700m位置有兩層含水層,預計井筒最大涌水量分別為80立方米/h和78立方米/h,其他井筒段預計最大涌水量為25立方米/h。凍結施工由A單位獨立承包。施工單位B為了加快施工速度,在井筒設備選型布置中選擇了2臺JK2-2.8/15.5型提升機,配2只4立方米/h吊桶提升,2臺H2-6型中心回轉抓巖機裝巖,6臂傘鉆打眼,鑿眼深度4.2m,整體液壓下滑模板段高2.4m,溜灰管下料。為了搶在凍結壁進入井筒掘進荒徑之前施工,施工單位B在凍結水文觀測孔冒水3天后即開始開挖。在開挖15m后,出現(xiàn)片幫事故,被迫停工。為此施工單位B向業(yè)主提出了由于片幫引起的3萬元的隱蔽工程索賠。施工單位在正常施工到井筒深度為557m位置時井筒涌水量達到45立方米/h,為此施工單位提出了8萬元的地層變化引起的額外費用索賠。
問題:
1.指出施工單位丙的井筒設備選型有何不妥,為什么?
2.分析B單位出現(xiàn)施工事故及兩次索賠要求。
3.分析B單位施工準備期的主要矛盾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