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10年的有關資料如下:
(1)息稅前利潤800萬元;
(2)所得稅稅率25%;
(3)負債2000萬元均為長期平價債券,利息率為10%,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金到期償還;
(4)預期普通股報酬率15%;
(5)普通股股數600000股(每股面值1元),無優(yōu)先股。
該公司產品市場相當穩(wěn)定,預期無增長,所有盈余全部用于發(fā)放股利,并假定股票價格與其內在價值相等。假定不考慮籌資費。
要求:
(1)計算該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價格。
(2)計算該公司市凈率和加權平均資本成本。
(3)該公司可以增加400萬元的長期債券,使長期債券總額成為2400萬元,以便在現(xiàn)行價格下購回股票(購回股票數四舍五入取整)。假定此項舉措將使負債平均利息率上升至12%,普通股權益成本由15%提高到16%,息稅前利潤保持不變。試問該公司應否改變其資本結構(提示:以股票價格高低判別)?
(4)計算該公司資本結構改變前后的利息保障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