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空題中國古代的治國之道,一是(),二是()。“賢”是指有道德有才能的人;“士”是指有見識有才干的人。遠在周代,已有()的情況存在。但在春秋戰(zhàn)國以前,由于奴隸主貴族把持政權,因此官吏的選拔,主要實行“()”,即奴隸主貴族憑借血統(tǒng)關系,子孫世代做官,國君不能隨意任免,選士做官只是一種輔助手段而已。到春秋時的齊桓公世代,已形成()四個階層。此時的選士制度是(),即將相重臣往往從下層軍士或平民中選拔,只要他們有一技之長,能夠解決君主或其他統(tǒng)治者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他們就可以登上政治舞臺一展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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