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最高限度
B.最低限度
C.中等限度
D.規(guī)定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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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A.稅收
B.征收
C.管理
D.稅收管理
A.稅收征收
B.稅收管理
C.稅收收管
D.稅收征管
A.財政收入
B.財政支出
C.預算收入
D.預算支出
A.關稅
B.營業(yè)稅
C.消費稅
D.增值稅
A.中央專有稅
B.地方專有稅
C.主要收入歸中央的共享稅
D.主要收入歸地方的共享稅
A.生產(chǎn)
B.消費
C.分配
D.經(jīng)濟
A.財政收入
B.財政支出
C.財政收支
D.經(jīng)濟
A.稅種
B.收費
C.利潤上繳
D.發(fā)行債券
A.有形資產(chǎn)
B.非經(jīng)營性資產(chǎn)
C.開發(fā)性資產(chǎn)
D.無形資產(chǎn)
最新試題
1994年分稅制改革的目標是中央收入占大頭。
明朝初期的賦稅征解,主要實行的是官收官解制度。
民國時期的財稅既有承襲晚清財政改革的一面,又有其在獨特的歷史條件下逐步資本主義化的一面。
“兩個比重”是指的中央財政收入和中央財政支出在全國財政收支中的比重。
攤丁入地從根本上解決了農(nóng)民負擔沉重的問題。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債務收入,主要用于經(jīng)濟建設投資,具有生產(chǎn)性特征。
重農(nóng)抑商政策的目的是確保賦役征派和地稅征收,根本目的是鞏固封建統(tǒng)治。
農(nóng)業(yè)稅征課以貨幣稅取代實物稅、勞役稅通過攤丁入畝改革徹底完成。
南京國民政府實行中央與省之間完全的分稅制比北洋政府實行的地方稅附加中央的分稅制更為進步。
自南京國民政府時期起,中國中央與地方政府間才出現(xiàn)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