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公司)為注冊地在北京市的一家上市公司,其2000年到2004年與固定資產有關的業(yè)務資料如下:
(1)2000年12月12日,丙公司購進一臺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350萬元,增值稅為59.5萬元,另發(fā)生運輸費1.5萬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沒有發(fā)生其他相關稅費。該設備于當日投入使用,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15萬元,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2)2001年12月31日,丙公司對該設備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其已經發(fā)生減值,預計可收回金額為321萬元;計提減值準備后,該設備原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保持不變。
(3)2002年12月31日,丙公司因生產經營方向調整,決定采用出包方式對該設備進行改良,改良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價款。該設備于當日停止使用,開始進行改良。
(4)2003年3月12日,改良工程完工并驗收合格,丙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總價款25萬元。當日,改良后的設備投入使用,預計尚可使用年限8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16萬元。2003年12月31日,該設備未發(fā)生減值。
(5)2004年12月31日,該設備因遭受自然災害發(fā)生嚴重毀損,丙公司決定進行處置,取得殘料變價收入10萬元、保險公司賠償款30萬元,發(fā)生清理費用3萬元;款項均以銀行存款收付,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

編制2003年3月12日支付該設備改良價款、結轉改良后設備成本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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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答題

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公司)為注冊地在北京市的一家上市公司,其2000年到2004年與固定資產有關的業(yè)務資料如下:
(1)2000年12月12日,丙公司購進一臺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350萬元,增值稅為59.5萬元,另發(fā)生運輸費1.5萬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沒有發(fā)生其他相關稅費。該設備于當日投入使用,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15萬元,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2)2001年12月31日,丙公司對該設備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其已經發(fā)生減值,預計可收回金額為321萬元;計提減值準備后,該設備原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保持不變。
(3)2002年12月31日,丙公司因生產經營方向調整,決定采用出包方式對該設備進行改良,改良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價款。該設備于當日停止使用,開始進行改良。
(4)2003年3月12日,改良工程完工并驗收合格,丙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總價款25萬元。當日,改良后的設備投入使用,預計尚可使用年限8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16萬元。2003年12月31日,該設備未發(fā)生減值。
(5)2004年12月31日,該設備因遭受自然災害發(fā)生嚴重毀損,丙公司決定進行處置,取得殘料變價收入10萬元、保險公司賠償款30萬元,發(fā)生清理費用3萬元;款項均以銀行存款收付,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

編制2002年12月31日該設備轉入改良時的會計分錄
2.問答題

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公司)為注冊地在北京市的一家上市公司,其2000年到2004年與固定資產有關的業(yè)務資料如下:
(1)2000年12月12日,丙公司購進一臺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350萬元,增值稅為59.5萬元,另發(fā)生運輸費1.5萬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沒有發(fā)生其他相關稅費。該設備于當日投入使用,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15萬元,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2)2001年12月31日,丙公司對該設備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其已經發(fā)生減值,預計可收回金額為321萬元;計提減值準備后,該設備原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保持不變。
(3)2002年12月31日,丙公司因生產經營方向調整,決定采用出包方式對該設備進行改良,改良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價款。該設備于當日停止使用,開始進行改良。
(4)2003年3月12日,改良工程完工并驗收合格,丙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總價款25萬元。當日,改良后的設備投入使用,預計尚可使用年限8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16萬元。2003年12月31日,該設備未發(fā)生減值。
(5)2004年12月31日,該設備因遭受自然災害發(fā)生嚴重毀損,丙公司決定進行處置,取得殘料變價收入10萬元、保險公司賠償款30萬元,發(fā)生清理費用3萬元;款項均以銀行存款收付,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

計算2002年度該設備計提的折舊額
3.問答題

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公司)為注冊地在北京市的一家上市公司,其2000年到2004年與固定資產有關的業(yè)務資料如下:
(1)2000年12月12日,丙公司購進一臺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350萬元,增值稅為59.5萬元,另發(fā)生運輸費1.5萬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沒有發(fā)生其他相關稅費。該設備于當日投入使用,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15萬元,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2)2001年12月31日,丙公司對該設備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其已經發(fā)生減值,預計可收回金額為321萬元;計提減值準備后,該設備原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保持不變。
(3)2002年12月31日,丙公司因生產經營方向調整,決定采用出包方式對該設備進行改良,改良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價款。該設備于當日停止使用,開始進行改良。
(4)2003年3月12日,改良工程完工并驗收合格,丙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總價款25萬元。當日,改良后的設備投入使用,預計尚可使用年限8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16萬元。2003年12月31日,該設備未發(fā)生減值。
(5)2004年12月31日,該設備因遭受自然災害發(fā)生嚴重毀損,丙公司決定進行處置,取得殘料變價收入10萬元、保險公司賠償款30萬元,發(fā)生清理費用3萬元;款項均以銀行存款收付,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

計算2001年12月31日該設備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并編制相應的會計分錄
4.問答題

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公司)為注冊地在北京市的一家上市公司,其2000年到2004年與固定資產有關的業(yè)務資料如下:
(1)2000年12月12日,丙公司購進一臺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350萬元,增值稅為59.5萬元,另發(fā)生運輸費1.5萬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沒有發(fā)生其他相關稅費。該設備于當日投入使用,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15萬元,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2)2001年12月31日,丙公司對該設備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其已經發(fā)生減值,預計可收回金額為321萬元;計提減值準備后,該設備原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保持不變。
(3)2002年12月31日,丙公司因生產經營方向調整,決定采用出包方式對該設備進行改良,改良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價款。該設備于當日停止使用,開始進行改良。
(4)2003年3月12日,改良工程完工并驗收合格,丙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總價款25萬元。當日,改良后的設備投入使用,預計尚可使用年限8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16萬元。2003年12月31日,該設備未發(fā)生減值。
(5)2004年12月31日,該設備因遭受自然災害發(fā)生嚴重毀損,丙公司決定進行處置,取得殘料變價收入10萬元、保險公司賠償款30萬元,發(fā)生清理費用3萬元;款項均以銀行存款收付,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

計算2001年度該設備計提的折舊額
5.問答題

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公司)為注冊地在北京市的一家上市公司,其2000年到2004年與固定資產有關的業(yè)務資料如下: 
(1)2000年12月12日,丙公司購進一臺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350萬元,增值稅為59.5萬元,另發(fā)生運輸費1.5萬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沒有發(fā)生其他相關稅費。該設備于當日投入使用,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15萬元,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2)2001年12月31日,丙公司對該設備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其已經發(fā)生減值,預計可收回金額為321萬元;計提減值準備后,該設備原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保持不變。 
(3)2002年12月31日,丙公司因生產經營方向調整,決定采用出包方式對該設備進行改良,改良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價款。該設備于當日停止使用,開始進行改良。 
(4)2003年3月12日,改良工程完工并驗收合格,丙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總價款25萬元。當日,改良后的設備投入使用,預計尚可使用年限8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16萬元。2003年12月31日,該設備未發(fā)生減值。 
(5)2004年12月31日,該設備因遭受自然災害發(fā)生嚴重毀損,丙公司決定進行處置,取得殘料變價收入10萬元、保險公司賠償款30萬元,發(fā)生清理費用3萬元;款項均以銀行存款收付,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

編制2000年12月12日取得該設備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