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15年1月20日,甲企業(yè)2014年度財務報告尚未報出,甲企業(yè)的股東將其60%的普通股以溢價出售給了丁企業(yè);這一交易對甲企業(yè)來說,屬于調整事項
B.資產負債表日后因自然災害導致資產發(fā)生重大損失,屬于非調整事項
C.資產負債表日后出現(xiàn)的情況引起固定資產的減值,屬于非調整事項
D.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期間簽訂的債務重組協(xié)議并執(zhí)行完畢,屬于非調整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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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14年11月1日,從該公司董事持有51%股份的公司購貨800萬元
B.2015年1月20日,公司遭受水災造成存貨重大損失500萬元
C.2015年1月30日,公司發(fā)生小火災造成資產損失200元
D.2015年2月12日,得知甲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發(fā)生嚴重損失,應收甲公司貨款估計全部無法收回,科海公司已于2014年報表中對該項應收款計提40%壞賬
A.2014年度銷售的商品發(fā)生退回,原銷售價格500000元,銷售成本300000元。該公司沖減了2014年度利潤表上營業(yè)收入和營業(yè)成本等項目,并相應調整了資產負債表有關項目
B.因銷售收入確認有誤,2014年度少計利潤850000元。該公司在2014年度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上作了相應調整,同時調增了現(xiàn)金流量表經營活動的現(xiàn)金流出212500元
C.獲知2015年3月20日某債務單位發(fā)生火災,導致該公司應收賬款中的450000元(重大)預計不能收回。該公司據(jù)此作為壞賬損失,調整了2014年度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的相關項目,并在財務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D.該公司2014年12月份與甲企業(yè)發(fā)生經濟訴訟事項,2015年2月4日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由該公司當日支付給甲企業(yè)80000元作為賠償,甲企業(yè)撤回起訴。該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將此項應付賠償款確認為2014年度的損失,并調整了2014年度的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但未對現(xiàn)金流量表正表的有關項目(直接法部分)進行調整
A.3月1日發(fā)現(xiàn)2014年10月建造完工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的一項固定資產尚未入賬
B.3月11日外匯匯率發(fā)生重大變化
C.3月12日法院已結案訴訟項目實際賠償金額與2014年12月31日確認的預計負債有較大差異
D.3月20日甲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銷售給乙公司的商品發(fā)生退貨
A.支付生產工人工資
B.固定資產發(fā)生嚴重減值
C.股票和債券的發(fā)行
D.火災造成重大損失
A.發(fā)生了巨額虧損
B.因地震導致存貨價格下跌
C.發(fā)現(xiàn)了財務報表舞弊
D.發(fā)現(xiàn)了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嚴重不足
最新試題
甲公司2X16年12月31日應收乙公司賬款1000萬元,已知乙公司財務狀況不佳,按照當時估計已計提壞賬準備200萬元。2X17年2月20日,甲公司獲悉乙公司于2X17年2月18日向法院申請破產。甲公司估計應收乙公司賬款全部無法收回。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2X16年度財務報表于2X17年4月20日經董事會批準對外報出。甲公司因該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減少2X1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潤的金額為()萬元。
甲公司與乙公司存在業(yè)務往來,乙公司于2X16年8月15日向甲公司開出價值人民幣3000萬元的商業(yè)承兌匯票。該商業(yè)承兌匯票于2X17年2月15日到期,但乙公司由于財務困難未能按期支付款項。在財務報表批準報出日,甲公司仍然未收到乙公司的欠款。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科海股份有限公司2X15年度財務報告于2X16年2月20日批準對外報出。該公司發(fā)生的下列事項中,必須在其2X15年度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的有()。
甲公司2X15年財務報告于2X16年3月20日經董事會批準對外報出,其于2X16年發(fā)生的下列事項中,不考慮其他因素,應當作為2X15年度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的有()。
在資產負債表日后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前發(fā)生的下列事項中,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的有()。
甲公司2X12年10月為乙公司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銀行、甲公司、乙公司三方簽訂的合同約定:(1)貸款本金為4200萬元,自2X12年12月21日起2年,年利率5.6%;(2)乙公司以房產為該項貸款提供抵押擔保;(3)甲公司為該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2X14年12月22日,該項貸款逾期未付,銀行要求甲公司履行擔保責任。2X14年12月30日,甲公司、乙公司與貸款銀行經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約定將乙公司的擔保房產變現(xiàn)用以償付該貸款本息。該房產預計處置價款可以覆蓋貸款本息,甲公司在其2X14年財務報表中未確認相關預計負債。2X15年5月,因乙公司該房產出售過程中出現(xiàn)未預期到的糾紛導致無法出售,銀行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甲公司履行擔保責任。經庭外協(xié)商,甲公司需于2X15年7月和2X16年1月分兩次等額支付乙公司所欠借款本息,同時獲得對乙公司的追償權,但無法預計能否取得。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對需履行的擔保責任應進行的會計處理是()。
甲公司所得稅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2X15年12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W產品400萬件,單位售價為50元(不含增值稅),單位成本為40元(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合同約定,乙公司收到W產品后4個月內如發(fā)現(xiàn)質量問題有權退貨。甲公司根據(jù)歷史經驗估計,W產品的退貨率為20%。至2X15年12月31日,上述已銷售產品尚未發(fā)生退回。甲公司2X15年度財務報告批準報出前(退貨期未滿)發(fā)生退貨60萬件。甲公司2X15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中因上述事項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為()萬元。
綜合題:華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苑公司)系上市公司,主要從事電子設備的生產和銷售,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華苑公司所得稅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華苑公司2015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016年5月31日完成,在此之前發(fā)生的2015年度納稅調整事項,均可進行納稅調整。華苑公司已于12月31日對公司賬目進行結賬。財務報告的批準報出日為2016年4月30日。2016年3月31日,華苑公司監(jiān)事會對財務會計資料審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以下會計處理錯誤,提請財會部門進行處理:(1)2015年10月15日,華苑公司與甲公司簽訂協(xié)議,采用支付手續(xù)費方式委托甲公司銷售400臺A設備,代銷協(xié)議規(guī)定的銷售價格為每臺10萬元,華苑公司按甲公司銷售每臺A設備價格的5%支付手續(xù)費。至2015年12月31日,華苑公司累計向甲公司發(fā)出400臺A設備。每臺A設備成本為8萬元。2015年12月31日,華苑公司收到甲公司轉來的代銷清單,注明已銷售A設備300臺,同時開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銷售價款為30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510萬元。至2016年3月31日,華苑公司尚未收到銷售A設備的款項。稅法規(guī)定,委托代銷商品應當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華苑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借:應收賬款451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4000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借:銷售費用200貸:應收賬款200借:主營業(yè)務成本3200貸:發(fā)出商品3200(2)2015年12月1日,華苑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合同,以每臺20萬元的價格向乙公司銷售50臺B設備,每臺B設備成本為15萬元。同時,華苑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補充合同,約定華苑公司在2016年4月30日以每臺25萬元的價格購回B設備。當日,華苑公司發(fā)出商品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銷售價款為10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70萬元,款項已收存銀行。華苑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借:銀行存款117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1000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借:主營業(yè)務成本750貸:庫存商品750稅法規(guī)定,有證據(jù)表明不符合銷售收入確認條件的,如以銷售商品方式進行融資,收到的款項應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格大于原售價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確認為利息費用。(3)2015年12月10日,華苑公司與丙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以6000萬元的價格將持有的M公司股權轉讓給丙公司,股權轉讓協(xié)議經雙方股東大會通過后生效。華苑公司對M公司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賬面余額為5400萬元,至2015年12月31日,該股權轉讓協(xié)議尚未經雙方股東大會批準;華苑公司也未收到丙公司支付的轉讓款。稅法規(guī)定,對于該項投資收益的確認,應當在股權轉讓的手續(xù)辦理完畢時確認。華苑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借:其他應收款6000貸:長期股權投資5400投資收益600(4)2015年11月25日,華苑公司與丁公司簽訂合同,為丁公司培訓20名設備維護人員,分兩期培訓,每期培訓10人,時間為30天;培訓費用總額為40萬元,培訓開始日支付15萬元,余款在第二期培訓結束時支付。2015年12月1日,華苑公司開始第一期培訓,同時收到丁公司支付的培訓費15萬元并存入銀行。至2015年12月31日,華苑公司已培訓10人,發(fā)生培訓支出18萬元(以銀行存款支付)。2015年12月28日,丁公司由于遭受自然災害,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華苑公司預計25萬元培訓費難以收回。華苑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借:銀行存款15貸:預收賬款15借:勞務成本18貸:銀行存款18借:預收賬款15應收賬款5貸:其他業(yè)務收入20借:其他業(yè)務成本18貸:勞務成本18(5)2015年12月25日,華苑公司向戊公司銷售2臺E設備并負責安裝,安裝工作為銷售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2015年12月28日,華苑公司發(fā)出E設備并開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銷售價格為每臺250萬元,價款總額為5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85萬元。華苑公司已收到戊公司通過銀行支付的上述款項。E設備每臺成本為180萬元。至2015年12月31日,E設備的安裝工作尚未開始。華苑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借:銀行存款585貸:主營業(yè)務收入500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借:主營業(yè)務成本360貸:庫存商品360稅法規(guī)定,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在購買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裝和檢驗完畢時確認收入。如果安裝程序比較簡單,可在發(fā)出商品時確認收入。(6)2016年2月8日,華苑公司已獲知己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應收己公司款項585萬元應全額計提壞賬準備。對于該應收己公司款項,由于2015年12月31日已獲知己公司資金周轉困難,難以全額收回,已按應收己公司款項585萬元的60%計提壞賬準備。2016年2月8日,華苑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借:資產減值損失234貸:壞賬準備234但未調整2016年遞延所得稅資產。(7)2016年3月22日,庚公司起訴華苑公司違約案判決,法院一審判決華苑公司賠償庚公司50萬元經濟損失。華苑公司和庚公司均表示不再上訴。華苑公司尚未向庚公司支付該賠償款。假定稅法規(guī)定,該賠償款在實際支付時允許稅前扣除。該訴訟案系華苑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向庚公司發(fā)貨所引起的,庚公司通過法律程序要求華苑公司賠償部分經濟損失。2015年12月31日,該訴訟案件尚未作出判決,華苑公司已按估計賠償金額40萬元確認預計負債,同時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2016年3月22日,華苑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借:營業(yè)外支出10貸:預計負債10但未調整2016年遞延所得稅資產。其他有關資料如下:(1)華苑公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均為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交易價格均為公允價格。(2)商品銷售價格均不含增值稅。(3)商品銷售成本在確認銷售收入時逐筆結轉。(4)所售商品均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5)采用賬齡分析法計提壞賬準備,賬齡6個月以內的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的比例為5%,6個月以上的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的比例為10%。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企業(yè)計提的壞賬準備不得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6)不考慮除增值稅、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相關稅費。華苑公司已根據(jù)計算的會計利潤計算了應交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7)華苑公司按當年實現(xiàn)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8)涉及損益的調整事項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要求:(1)對監(jiān)事會發(fā)現(xiàn)的上述會計差錯進行更正處理(涉及利潤分配、遞延所得稅和應交所得稅的調整應合并編制)。(2)填列上述事項對華苑公司2015年年度財務報表下列給出項目的調整金額(請將調整金額填入給定的表格中;調增數(shù)以"+"表示,調減數(shù)以"一"表示)。
2X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對一起未決訴訟確認的預計負債為300萬元。2X16年3月6日,法院對該起訴訟判決,甲公司應賠償乙公司500萬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訴。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15%,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2X15年度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為2X16年3月31日,甲公司預計未來期間能夠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不考慮其他因素,該事項導致甲公司2X15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未分配利潤”項目“期末余額”調整減少的金額為()萬元。
甲公司為上市公司,2X16年5月按法院裁定進行破產債務重整,2X16年9月法院裁定批準了甲公司的破產重整計劃。截至2X17年1月20日,甲公司已經清償了所有應以現(xiàn)金清償?shù)膫鶆?。截?X17年4月10日,應清償給債權人的8000萬股股票已經過戶到相應的債權人名下,預留給尚未登記債權人的股票也過戶到管理人指定的賬戶。甲公司下列會計處理中正確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