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背景資料】
某實施施工監(jiān)理的工程,建設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0201與甲施工單位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合同約定:開工日期為2013年3月1日,工期為302d。建設單位負責施工現場外道路開通及設備采購;設備安裝工程可以分包。
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如下圖所示。

工程實施中發(fā)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由于施工現場外道路未按約定時間開通,致使甲施工單位無法按期開工。2015年2月21日,甲施工單位向項目監(jiān)理機構提出申請,要求開工日期推遲3d,補償延期開工造成的實際損失3萬元。經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情況屬實。
事件2:C工作是土方開挖工程。土方開挖時遇到了難以預料的暴雨天氣,工程出現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可能危及作業(yè)人員安全,甲施工單位及時報告了項目監(jiān)理機構。為處理安全事故隱患,C工作實際持續(xù)時間延長了12d。甲施工單位申請順延工期12d、補償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
事件3:F工作是主體結構工程,甲施工單位計劃采用新的施工工藝,并向項目監(jiān)理機構報送了具體方案,經審批后組織了實施。結果大大降低了施工成本,但F工作實際持續(xù)時間延長了5d,甲施工單位申請順延工期5d。
事件4:甲施工單位將設備安裝工程(J工作)分包給乙施工單位,分包合同工期為56d。乙施工單位完成設備安裝后,單機無負荷試車沒有通過,經分析是設備本身出現問題。經設備制造單位修理,第二次試車合格。由此發(fā)生的設備拆除、修理、重新安裝和重新試車的各項費用分別為2萬元、5萬元、3萬元和1萬元,J工作實際持續(xù)時間延長了24d。乙施工單位向甲施工單位提出索賠后,甲施工單位遂向項目監(jiān)理機構提出了順延工期和補償費用的要求。

事件2中,收到甲施工單位報告后,項目監(jiān)理機構應采取什么措施?應要求甲施工單位采取什么措施?對于甲施工單位順延工期及補償經濟損失的申請如何答復?說明理由。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1.問答題

【背景資料】
某實施施工監(jiān)理的工程,建設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0201與甲施工單位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合同約定:開工日期為2013年3月1日,工期為302d。建設單位負責施工現場外道路開通及設備采購;設備安裝工程可以分包。
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如下圖所示。

工程實施中發(fā)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由于施工現場外道路未按約定時間開通,致使甲施工單位無法按期開工。2015年2月21日,甲施工單位向項目監(jiān)理機構提出申請,要求開工日期推遲3d,補償延期開工造成的實際損失3萬元。經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情況屬實。
事件2:C工作是土方開挖工程。土方開挖時遇到了難以預料的暴雨天氣,工程出現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可能危及作業(yè)人員安全,甲施工單位及時報告了項目監(jiān)理機構。為處理安全事故隱患,C工作實際持續(xù)時間延長了12d。甲施工單位申請順延工期12d、補償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
事件3:F工作是主體結構工程,甲施工單位計劃采用新的施工工藝,并向項目監(jiān)理機構報送了具體方案,經審批后組織了實施。結果大大降低了施工成本,但F工作實際持續(xù)時間延長了5d,甲施工單位申請順延工期5d。
事件4:甲施工單位將設備安裝工程(J工作)分包給乙施工單位,分包合同工期為56d。乙施工單位完成設備安裝后,單機無負荷試車沒有通過,經分析是設備本身出現問題。經設備制造單位修理,第二次試車合格。由此發(fā)生的設備拆除、修理、重新安裝和重新試車的各項費用分別為2萬元、5萬元、3萬元和1萬元,J工作實際持續(xù)時間延長了24d。乙施工單位向甲施工單位提出索賠后,甲施工單位遂向項目監(jiān)理機構提出了順延工期和補償費用的要求。

事件1中,項目監(jiān)理機構應如何答復甲施工單位的要求?說明理由。
6.問答題

【背景資料】
某新建辦公大樓的招標文件寫明:承包范圍是土建工程、水電及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采用固定總價方式投標,風險范圍內價格不作調整,但中央空調設備暫按120萬元報價;質量標準為合格,并要求創(chuàng)省優(yōu)質工程獎,但未寫明獎罰標;合同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0201。
某施工單位以3260萬元中標后,與發(fā)包方按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簽訂了合同。合同中還寫明:發(fā)包方在應付款中扣留合同額5%,即163萬元作為質量履約保證金,若工程達不到國家質量驗收標準,該質量履約保證金不再返還;逾期竣工違約金每天1萬元;暫估價設備經發(fā)承包雙方認質認價后,由承包人采購。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了多次設計變更,承包人在編制的竣工結算書中提出設計變更實際增加費用共計70萬元,但發(fā)包方不同意該設計變更增加費。
事件2:中央空調設備經比選后,承包方按照發(fā)包方確認的價格與設備供應商簽訂了80萬元采購合同。在竣工結算時,承包方按投標報價120萬元編制結算書,而發(fā)包方只同意按實際采購價80萬元進行結算。雙方為此發(fā)生爭議。
事件3:辦公樓工程經四方竣工驗收質量為合格,但未獲得省優(yōu)質工程獎。發(fā)包方要沒收163萬元質量保證金,承包人表示反對。
事件4:辦公樓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拖延了10d,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擔違約金10萬元。承包人認為工期拖延是設計變更造成的,工期應順延,拒絕支付違約金。

承包人拒絕承擔逾期竣工違約責任的觀點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7.問答題

【背景資料】
某新建辦公大樓的招標文件寫明:承包范圍是土建工程、水電及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采用固定總價方式投標,風險范圍內價格不作調整,但中央空調設備暫按120萬元報價;質量標準為合格,并要求創(chuàng)省優(yōu)質工程獎,但未寫明獎罰標;合同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0201。
某施工單位以3260萬元中標后,與發(fā)包方按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簽訂了合同。合同中還寫明:發(fā)包方在應付款中扣留合同額5%,即163萬元作為質量履約保證金,若工程達不到國家質量驗收標準,該質量履約保證金不再返還;逾期竣工違約金每天1萬元;暫估價設備經發(fā)承包雙方認質認價后,由承包人采購。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了多次設計變更,承包人在編制的竣工結算書中提出設計變更實際增加費用共計70萬元,但發(fā)包方不同意該設計變更增加費。
事件2:中央空調設備經比選后,承包方按照發(fā)包方確認的價格與設備供應商簽訂了80萬元采購合同。在竣工結算時,承包方按投標報價120萬元編制結算書,而發(fā)包方只同意按實際采購價80萬元進行結算。雙方為此發(fā)生爭議。
事件3:辦公樓工程經四方竣工驗收質量為合格,但未獲得省優(yōu)質工程獎。發(fā)包方要沒收163萬元質量保證金,承包人表示反對。
事件4:辦公樓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拖延了10d,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擔違約金10萬元。承包人認為工期拖延是設計變更造成的,工期應順延,拒絕支付違約金。

發(fā)包人以工程未獲省優(yōu)質工程獎為由沒收163萬元質量履約保證金是否合理?說明理由。
8.問答題

【背景資料】
某新建辦公大樓的招標文件寫明:承包范圍是土建工程、水電及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采用固定總價方式投標,風險范圍內價格不作調整,但中央空調設備暫按120萬元報價;質量標準為合格,并要求創(chuàng)省優(yōu)質工程獎,但未寫明獎罰標;合同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0201。
某施工單位以3260萬元中標后,與發(fā)包方按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簽訂了合同。合同中還寫明:發(fā)包方在應付款中扣留合同額5%,即163萬元作為質量履約保證金,若工程達不到國家質量驗收標準,該質量履約保證金不再返還;逾期竣工違約金每天1萬元;暫估價設備經發(fā)承包雙方認質認價后,由承包人采購。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了多次設計變更,承包人在編制的竣工結算書中提出設計變更實際增加費用共計70萬元,但發(fā)包方不同意該設計變更增加費。
事件2:中央空調設備經比選后,承包方按照發(fā)包方確認的價格與設備供應商簽訂了80萬元采購合同。在竣工結算時,承包方按投標報價120萬元編制結算書,而發(fā)包方只同意按實際采購價80萬元進行結算。雙方為此發(fā)生爭議。
事件3:辦公樓工程經四方竣工驗收質量為合格,但未獲得省優(yōu)質工程獎。發(fā)包方要沒收163萬元質量保證金,承包人表示反對。
事件4:辦公樓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拖延了10d,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擔違約金10萬元。承包人認為工期拖延是設計變更造成的,工期應順延,拒絕支付違約金。

中央空調設備在結算時應以投標價120萬元,還是以實際采購價80萬元為準?說明理由。
9.問答題

【背景資料】
某新建辦公大樓的招標文件寫明:承包范圍是土建工程、水電及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采用固定總價方式投標,風險范圍內價格不作調整,但中央空調設備暫按120萬元報價;質量標準為合格,并要求創(chuàng)省優(yōu)質工程獎,但未寫明獎罰標;合同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0201。
某施工單位以3260萬元中標后,與發(fā)包方按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簽訂了合同。合同中還寫明:發(fā)包方在應付款中扣留合同額5%,即163萬元作為質量履約保證金,若工程達不到國家質量驗收標準,該質量履約保證金不再返還;逾期竣工違約金每天1萬元;暫估價設備經發(fā)承包雙方認質認價后,由承包人采購。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了多次設計變更,承包人在編制的竣工結算書中提出設計變更實際增加費用共計70萬元,但發(fā)包方不同意該設計變更增加費。
事件2:中央空調設備經比選后,承包方按照發(fā)包方確認的價格與設備供應商簽訂了80萬元采購合同。在竣工結算時,承包方按投標報價120萬元編制結算書,而發(fā)包方只同意按實際采購價80萬元進行結算。雙方為此發(fā)生爭議。
事件3:辦公樓工程經四方竣工驗收質量為合格,但未獲得省優(yōu)質工程獎。發(fā)包方要沒收163萬元質量保證金,承包人表示反對。
事件4:辦公樓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拖延了10d,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擔違約金10萬元。承包人認為工期拖延是設計變更造成的,工期應順延,拒絕支付違約金。

發(fā)包人不同意支付因設計變更而實際增加的費用70萬元是否合理?說明理由。
10.問答題

【背景資料】
某建設單位投資興建一大型商場,地下2層,地上9層,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建筑面積為71500m2,經過公開招標,某施工單位中標,中標造價25025.00萬元。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0201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合同中約定工程預付款比例為10%,并從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款相當于工程預付款時起扣,主要材料所占比重按60%計。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總承包單位為加快施工進度,土方采用機械一次開挖至設計標高;租賃了30輛特種渣土運輸汽車外運土方,在城市道路路面遺撒了大量渣土;用于墊層的2:8灰土提前2d攪拌好備用。
事件2:中標造價費用組成為:人工費3000萬元,材料費17505萬元,機械費995萬元,管理費450萬元,措施費用760萬元,利潤940萬元,規(guī)費525萬元,稅金850萬元。施工總承包單位據此進行了項目施工承包核算等工作。
事件3:在基坑施工過程中,發(fā)現古化石,造成停工2個月。施工總承包單位提出了索賠報告,索賠工期2個月,索賠費用34.55萬元。索賠費用經項目監(jiān)理機構核實:人工窩工費18萬元,機械租賃費用3萬元,管理費2萬元,保函手續(xù)費0.1萬元,資金利息0.3萬元,利潤0.69萬元,專業(yè)分包停工損失費9萬元,規(guī)費0.47萬元,稅金0.99萬元。經審查,建設單位同意延長工期2個月;除同意支付人員窩工費、機械租賃費外,不同意支付其他索賠費用。

列式計算事件3中建設單位應該支付的索賠費用是多少萬元(保留兩位小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