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某住宅樓工程,地下1層,地上15層,建筑面積23520m2,框架一剪力墻結構,設計使用年限50年。地下1層為人防工程,工程由3個相同的單元組成。室內裝飾裝修施工范圍為吊頂、墻面和地面3項工作。工程開工日期為2012年9月7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14年3月8日。施工單位在組織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流水施工時,按單元劃分流水段,每單元吊頂、墻面、地面的計劃工期分別為3周、2周、1周(每周按7個日歷天計算)。網絡計劃圖如下:

該工程2013年11月15日開始進行地下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接通了220V電壓的電路,供地下室施工現場照明使用。同時將裝修工人安排在本工程的地上一層居住。
該工程2013年8月6日工程主體驗收合格,2014年1月28日機電安裝工程驗收合格,2014年2月1日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合格,2014年2月28日施工單位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工程于2014年3月8日順利通過驗收。質量保修書中明確保修期執(zhí)行《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本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保修期分別為多少,保修期開始時間分別為哪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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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問答題

某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積6000m2,鋼筋混凝土獨立基礎,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填充墻采用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砌筑。根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和《建設工程監(jiān)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設單位分別與中標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和監(jiān)理合同。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主體結構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總承包單位向項目監(jiān)理機構提交了該子分部工程驗收申請報告和相關資料。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相關資料時,發(fā)現欠缺結構實體檢驗資料,提出了“結構實體檢驗應在監(jiān)理工程師旁站下,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組織實施”的要求。
事件2:監(jiān)理工程師巡視第四層填充墻砌筑施工現場時,發(fā)現加氣混凝土砌塊填充墻體直接從結構樓面開始砌筑,且對縫砌筑。
事件3:施工總承包單位按要求向項目監(jiān)理機構提交了室內裝飾工程的時標網絡計劃圖(如下圖所示),經批準后按此組織實施。
事件4:在室內裝飾工程施工過程中,因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供應的某裝飾材料交付時間延誤,導致工程F的結束時間拖延14d,為此,施工總承包單位以建設單位延誤供應材料為由,向項目監(jiān)理機構提出工期索賠14d的申請。

事件4中,施工總承包單位提出的工期索賠14d是否成立?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