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2003年7月26日,山東省棗莊市滕州市木石鎮(zhèn)木石煤礦發(fā)生1起特大透水事故,造成35人死亡。該礦井田范圍內地面有一個露天礦坑,地面標高+60米、坑底標高+46米,平常坑內部分區(qū)域有積水。2003年6月~7月,該地區(qū)連降暴雨,降雨量達411mm,露天礦坑內積水增至10萬m3左右。木石礦為逃避當?shù)夭块T監(jiān)管,沒有將越界部分巷道繪制在圖上,隱瞞作業(yè)地點。事故直接原因:木石礦違法越界開采煤層防隔水煤柱,進入水體下采煤,在生產過程中頂板冒落后與露天礦坑底直接溝通,導致露天坑內的積水和泥沙潰入井下。
1、依據(jù)《煤礦防治水規(guī)程》,確定這起突水事故的等級?
2、談談這起事故對你有何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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