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法四例是對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
以歷史事件為綱的史書體裁。亦即將重要的史事分別列目,獨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的順序來編寫。
最新試題
試述別集命名法,并舉例。
簡述古籍分類。
徐廣
《晉中經薄》
簡述王弼注《周易》與費氏的不同之處。
宋人的()后來成為現(xiàn)代中國考古學的前身。
王肅
《世說新語注》
簡述王肅與鄭學作對的得失。
簡述王肅與偽書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