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在追訴期限內,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經過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的制度。
簡稱責任年齡,是指法律所規(guī)定的行為人對自己實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會行為負刑事責任必須達到的年齡。
最新試題
私放在押人員罪與徇私枉法罪的區(qū)別如何?
簡述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概念及其構成要件。
玩忽職守罪
徇私枉法罪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概念與構成要件,如何處理本罪法條競合問題?
強迫他人吸毒罪
介紹賄賂罪
如何正確理解刑法第306條與第307條的關系問題?
受賄罪
受賄罪的概念與客觀方面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如何理解與認定“為他人謀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