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債務人經債權人同意,將其債務部分或全部移轉給第三人負擔。
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xié)議,將債務全部或部分移轉給第三人的法律事實。
是指不改變債的關系的內容,債權人將其債權移轉于第三人的法律行為。其中的債權人稱為轉讓人,第三人稱為受讓人。
是指債的主體發(fā)生變更,即由新的債權人、債務人代替原債權人、債務人,而債的內容保持同一性的法律事實。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規(guī)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最新試題
先訴抗辯權
債權人代位權
債的概括承受
債的擔保
設甲、乙之間的借款合同為有效合同,甲,乙協(xié)商延長還款期限1年,且通知了丙、丁,丙、丁未予答復。到期,因甲無力還款,乙可否要求丙、丁承擔擔保責任?為什么?
反擔保
人的擔保人的擔保
設甲、乙之間的借款合同為有效合同,其還款期限為1998年12月1日。丙為某銀行?,F(xiàn)甲無力還款,乙要求甲還款未果,便于1999年8月5日要求丙承擔保證責任,丙應否承擔保證責任?為什么?
最高額保證
物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