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行為人,共同實施可能導致他人權利受損的危險行為,造成了損害后果,但不能確定實際侵害人的情形。
是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為,又分為共同加害行為與共同危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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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權
身體權
侵權行為
公平責任原則
親屬權
身份權
民事責任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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