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日 B.15日 C.一個月 D.三個月
當事人未用語言.文字表達其意思表示,僅用行為向對方發(fā)出要約,對方接受該要約,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為作承諾,合同成立.
是指以文字表現當事人所訂合同的形式.
是指當事人只用語言為意思表示訂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達協議內容的形式.
總的來說,在我國,合同形式分為約定形式與法定形式,法律兼采要式與不要式的原則.
合同義務包括給付義務和附隨義務.
最新試題
合同解釋的原則
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有形財產
合同的條款
標的
廣義的合同解釋
合同參照交易習慣或慣例的原則
以合同文義為出發(fā)點,客觀主義結合主觀主義
口頭形式
誠實信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