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宋健與李菲系表兄妹,二人從小關系密切。長大后,更是情投意合。他們不顧雙方父母的強烈反對,堅決要求結婚。2001年7月,宋健大學畢業(yè)后去南方某地工作,同年10月,李菲也去該地。他們向婚姻登記機關隱瞞了真實的親屬關系。領取了結婚證。2002年春節(jié),二人向親友宣布他們已登記結婚。雙方父母認為后果嚴重,非常著急,遂找律師咨詢。律師告訴他們可以依法申請宣告二人的婚姻無效。另外,宋健與李菲結婚后有存款2萬元。律師的說法是否正確?雙方的父母可否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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