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第21條規(guī)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未履行通知義務的,將可能導致不利的法律后果包括:()①如果故意不及時履行告知義務,導致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損失程度難以確定,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付責任; ②如果因重大過失不及時履行告知義務,導致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損失程度難以確定,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付責任;③如果因一般過失不及時履行告知義務,導致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損失程度難以確定,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付責任;④即使沒有過失,由于未通知導致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損失程度難以確定,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也不承擔賠付責任
A.②③
B.③④
C.①②
D.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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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保單是指保險人在簽發(fā)正式保險單之前出立的臨時保險憑證。下列關于暫保單的描述中,正確的觀點是():
①暫保單的簽發(fā)證明保險人已經(jīng)決定與投保人簽訂正式的保險合同;
②暫保單在性質(zhì)上是一種臨時保險合同;
③暫保單的效力以暫保合同的約定為準;
④暫保單不同于保險憑證。
A.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A.張某的受益人明知張某已罹難,于事故發(fā)生2個月后方才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可以以未及時履行事故通知義務拒賠
B.張某的受益人明知張某已罹難,但忙于處理喪事遲延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可以以未及時履行事故通知義務拒賠
C.保險公司通過媒體報道已知道發(fā)生空難,不能推卸賠付責任
D.保險公司無義務關注媒體,可以以遲延履行事故通知義務為由拒賠
A.①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④
D.①②④
A.H壽險公司湖北分公司宜昌支公司
B.H壽險公司
C.H壽險公司海南分公司
D.H壽險公司湖北分公司
A.①③④
B.①③
C.②④
D.①②③④
最新試題
以下有關“不利解釋原則”的正確敘述有():①只要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與保險公司就保險條款發(fā)生爭執(zhí),應首先適用不利解釋原則進行解釋;②不利解釋原則并不適用于所有保險合同條款有爭議的場合;③不利解釋原則是針對保險合同格式條款的解釋原則;④采用不利解釋原則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應當做出有利于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
保險人可以與投保人約定,如果承保過程中風險增加,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2009年12月12日,何某為自己購買了一份終身壽險,保險金額為50萬元,并指定其妻劉某和兒子為受益人。2010年5月,何某與劉某離婚。隨后,何某被確診為癌癥,立下遺囑,寫明其身故后全部保險金歸其兒子所有,并請公證機關進行了公證,但未通知保險公司。2011年2月,何某醫(yī)治無效,不幸身故。劉某與何某的兒子同時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下列做法,正確的是()。
下列情形中,保險合同終止的是():①被保險人死亡;②保險人根據(jù)合同約定履行了所有給付保險金的責任;③投保人與保險人協(xié)商解除合同并達成一致;④保險期限屆滿。
2010年7月,甲向Y保險公司的Q分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險,投保過程中甲如實在投保單上填寫了自己患有丙肝的病史。同年7月22日,Q在核保中發(fā)現(xiàn)甲屬于拒保對象,但為了應付總公司的考核壓力仍然違規(guī)對甲予以承保。2011年9月,甲因右側腹痛經(jīng)醫(yī)院診斷為肝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人身保險合同的生效與人身保險合同成立、保險責任的開始以及保險費的交付等之間的關系錯綜復雜,下列關于這些關系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甲在肺結核治愈出院半年后的2009年10月28日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險。在投保單“是否有肺結核病史”一欄填了否。2010年12月29日醫(yī)院查出甲患肺癌。保險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是():①解除保險合同;②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③退還保費;④不退還保費;⑤退還保單現(xiàn)金價值。
2009年10月,孫某通過代理人陳某向保險公司購買了一份XX意外傷害保險,該產(chǎn)品將妊娠導致的傷害作為除外責任。但在訂立合同過程中,代理人陳某未向?qū)O某明確說明該部分內(nèi)容。2010年1月,孫某因妊娠身亡,孫某的家人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則()。
按照我國《保險法》中規(guī)定的說明義務,保險公司下列做法不正確的是()。
下列關于保險合同成立的說法,不正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