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程序發(fā)生的基礎不同; ②當事人提起訴訟程序的理由不同; ③兩個審級所作裁判的效力不同。
①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②具有先予執(zhí)行的迫切需要; ③當事人提出申請; ④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最新試題
燈塔縣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李玉的起訴?說明理由。
簡述作出除權判決應具備的條件及效力。
天王牌壓縮機生產(chǎn)商在本案中應處于何種地位?為什么?
法院應否通知李某參加訴訟?李某如參加訴訟,其訴訟地位如何?
南京某建筑公司是不是本案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為什么?
B區(qū)人民法院的裁定正確嗎?為什么?
本案應由哪個法院管轄,為什么?
法院駁回甲的回避申請是否正確?為什么?
趙某在訴訟中居于什么地位?為什么?
本案中人民法院通知丙公司參加訴訟,有何法律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