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微軟公司曾受到美國司法部的起訴,網(wǎng)景公司向司法部控訴其利用在視窗產(chǎn)品上的優(yōu)勢,將Internet Explorer與Windows捆綁銷售,這一手段削弱了網(wǎng)景公司的瀏覽器Netscape在市場中的競爭力。微軟堅持認為InternetExplorer是Windows必不可少的部分,這一分歧成為本案的最大爭議。然而,微軟的觀點不應(yīng)受到支持,因為對于從不上網(wǎng)的消費者,Internet Explorer是否存在并不重要。況且,Windows的某些舊版本在沒有Internet Explorer的情況下也能運行得很好,而Netscape的存在本身就證明Windows和Internet Explorer并不是密不可分的。什么叫捆綁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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