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商品條碼管理辦法》,已被注銷廠商識別代碼的生產(chǎn)者,需要使用商品條碼時,可重新使用已注銷的廠商識別代碼。

A、正確
B、錯誤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條已被注銷廠商識別代碼的生產(chǎn)者、銷售者和服務(wù)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條碼時,應(yīng)當重新申請注冊廠商識別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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