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2003年2月10日,鞍山市建材廠與鞍山市××銀行簽訂借款100萬元的協(xié)議,合同期限為1年。2004年2月10日鞍山市建材廠償還50萬元借款,剩余50萬元本金及全部利息沒有償還,鞍山市××銀行也一直沒有催要。2006年3月11日鞍山市××銀行催還舊債,鞍山市建材廠制訂了還款計劃并與鞍山市××銀行簽訂還款協(xié)議。協(xié)議載明鞍山市建材廠應當于2006年5月30日前還清全部欠款本金和利息。
當年5月31日,鞍山市××銀行向鞍山市建材廠催款,鞍山市建材廠認為,截至2006年2月10日,未償還的借款的訴訟時效已經屆滿,鞍山市××銀行的50萬元本金及全部利息不再受法律保護,本廠不再負有清償義務;并且訴訟時效屆滿后簽訂的還款協(xié)議無效,故拒絕還款。
根據以上情況,回答下列問題: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的是()。

A、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
B、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C、發(fā)生借貸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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