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甲、乙兩位作者共同創(chuàng)作一部書稿,共40萬字,其中甲寫作35萬字,乙寫作5萬字。出版社經過選題論證和審稿,同意接受出版,并計劃首次印5000冊,定價35元。在簽訂出版合同時,出版社提出了下列兩種付酬方式供作者選擇:
A.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基本稿酬標準為每千字50元,
印數稿酬按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計算支付。
B.版稅:版稅率為6%,按印數結算支付。

第二次印刷時,按上述兩種方式計算,出版社在實際支付時須為甲、乙各代扣繳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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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多項選擇題

某雙月刊H的編輯部未公開說明過稿件審閱處理的期限。作者S于2002年3月5日投寄《中國神話破解三則》給H編輯部。編輯部審閱后決定采用,未通知S便在6月10日出版的一期上刊出,并在文后加上了“未經本刊同意不得轉載、摘編”的聲明。H編輯部于6月17日把樣刊和稿酬寄給S,5天后S寄回了稿酬收據。6月25日,H的一名編輯忽然發(fā)現(xiàn)另一家月刊K在剛剛出版的一期上也刊登了S的此文,正文也是用15級宋體字單欄橫排,僅標題排式不同。7月10日,又有一家半月刊L摘登該文,只署作者姓名而沒有注明摘自H。
H編輯部認為:S一稿兩投,侵犯了H的權益,應將稿酬退回,并自費刊登向H道歉的聲明;K編輯部侵犯了H的專有出版權和版式設計權,應承擔侵權責任;L編輯部無視H的事先聲明而摘編該文,也要承擔侵犯文章專有出版權的責任。
S認為:自已是4月10日才把該篇文章投寄K的,這有K的收稿登記作證,不屬于一稿兩投;而L摘編一事,直到8月初聽H的編輯說了才知曉;自己不僅毫無過錯,而且受到了侵權,因為K和L使用其作品而沒有支付報酬,該兩刊應該補付稿酬并道歉。
K編輯部認為:S的一稿兩投行為侵犯了K的權益,不向其支付稿酬是對的,而且S還應當因此而賠禮道歉;H并不享有專有出版權,其正文的排式是各種書刊普遍使用的,也不屬于其專用的版式,自己并未侵犯H的權益。
L編輯部認為:摘編是合法的,因為H的聲明實際上是無效的;摘編屬于合理使用,不必向原作者支付報酬。

在這一案例中,H()。

A.依法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到了侵犯
B.無權指責S“一稿兩投”
C.不事先說明審稿期限違反國家規(guī)定
D.無權發(fā)表不許他人轉載、摘編的聲明
E.不能要求S退回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