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司法鑒定文書的封面應當寫明司法鑒定機構名稱、司法鑒定文書的類別和司法鑒定許可證號 B、司法鑒定文書正文的標題應寫明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和對委托鑒定事項 C、基本情況部分應寫明委托人、委托鑒定事項、受理日期、鑒定材料、鑒定日期、鑒定地點、在場人員、被鑒定人等內容 D、落款部分應該由司法鑒定人簽名或者蓋章,并寫明司法鑒定人的職稱及證書編號,同時加蓋司法鑒定機構的公章,并注明文書制作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