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甲公司購買乙公司價值30萬元的辦公用品,向乙公司簽發(fā)了一張A銀行為付款人、票面金額為30萬元的定日付款匯票。乙公司收到匯票后,向A銀行提示承兌,A銀行予以承兌。后乙公司為償付所欠丙公司30萬元貨款,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并在背書時記載“禁止轉讓”字樣。丙公司購買原材料時,又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債權人丁。丁于該匯票付款期限屆滿時,向A銀行提示付款,A銀行以甲公司賬戶資金不足為由拒絕付款,并作成拒絕付款證明交給丁。
根據(jù)《票據(jù)法》的規(guī)定,回答問題。丁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權?簡要說明理由
答案:
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出票人)、A銀行(承兌人)、丙公司(前手)行使追索權,但不得向乙公司(作禁止轉讓背書的背書人)行使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