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會計師事務所首次接受委托,審計甲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表,甲公司處于新興行業(yè),面臨較大競爭壓力,目前側重于搶占市場份額,審計工作底稿中與重要性和錯報評價相關的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1)考慮到甲公司所處市場環(huán)境,財務報表使用者最為關注收入指標,審計項目組將營業(yè)收入作為確定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基準。
(2)經與前任注冊會計師溝通,審計項目組了解到甲公司以前年度內部控制運行良好、審計調整較少,因此,將實際執(zhí)行的重要性確定為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75%。
(3)審計項目組將明顯微小錯報的臨界值確定為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3%,該臨界值也適用于重分類錯報。
(4)審計項目組認為無需對金額低于實際執(zhí)行的重要性的財務報表項目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
(5)在運用審計抽樣實施細節(jié)測試時,考慮到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水平為低,審計項目組將可容忍錯報的金額設定為實際執(zhí)行的重要性的120%。
(6)甲公司某項應付賬款被誤計入其他應付款,其金額高于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因此項錯報不影響甲公司的經營業(yè)績和關鍵財務指標,審計項目組同意管理層不予調整。
針對上述第(1)至(6)項,逐項指出審計項目組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