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1995年11月11日甲某在某市一個體戶乙某攤販的飲食店里就餐,吃了一條魚兩碗飯。當時就覺得魚味鮮美,但是吃下不到5分鐘便感到手指和口唇麻木,于是沒有再吃飯就回家,下午甲某嘔吐不止,手腳麻木行動不便,言語模糊。于是甲的家人將他送往醫(yī)院急診。經(jīng)醫(yī)院醫(yī)生詢問,才知道甲某中午吃了魚,結合病情,醫(yī)生認定甲某吃了有毒的魚以后引起食物中毒。經(jīng)過搶救,甲某于14日病愈出院。甲某認為自己系食用乙某飲食店賣的魚中毒住院,要求乙某承擔全部醫(yī)療費365元,并支付營養(yǎng)費853元,交通費62元,合計1,271元。依據(jù)《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行為人違反法律造成食物中毒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若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或仲裁。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

A.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
B.承擔行政處罰
C.停止侵害,排除妨礙
D.恢復原狀,修理,重作
E.消除危險,返還財產(chǎn)
F.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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