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某幕墻公司通過招投標從總承包單位承包了某機關辦公大樓幕墻工程施工任務。承包合同約定,本工程實行包工包料承包,合同工期180個日歷天。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按照合同約定,總承包單位應在8月1日交出施工場地,但由于總承包單位負責施工的主體結構沒有如期完成,使幕墻開工時間延誤了10d。
事件二:幕墻公司向某鋁塑復合板生產廠訂購鋁塑復合板,考慮該生產廠具有與本工程規(guī)模相符的幕墻安裝資質,幕墻公司遂與該廠簽訂了鋁塑復合板幕墻供料和安裝的合同。總承包單位提出異議,要求幕墻公司解除鋁塑復合板安裝合同。
事件三:對辦好隱蔽工程驗收的部位,幕墻公司已進行封閉,但總承包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對個別施工部位的質量還有疑慮,要求重新檢驗。
事件四:工程竣工驗收前,幕墻公司與發(fā)包人簽訂了《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保修期限為一年。

事件二中,總承包單位要求幕墻公司解除鋁塑復合板安裝合同是否合理?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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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問答題

某工程地下2層,地上15層,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由于局部技術難度大,業(yè)主采用了邀請招標方式,擇優(yōu)選擇了其中一家作為中標單位,并與其簽訂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承包工作范圍包括土建、機電安裝和裝修工程。該工程開工日期為2011年4月1日,合同工期為18個月。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2011年5月施工單位為保證施工質量,擴大了開挖面積,導致開挖量、費用及相應工序持續(xù)時問增加。于是向業(yè)主提出了索賠費用3.0萬元,工期索賠3d。
事件二:2011年8月份,恰逢連降7d罕見大雨,造成停工損失2.5萬元,工期增加了4d。于是施工單位據此向業(yè)主提出了索賠。
事件三:2012年2月份,在主體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圖設計有誤,實際工程量增加,導致費用增加3.8萬元,相應工序持續(xù)時間增加了2d。于是施工單位據此向業(yè)主提出了索賠。
事件四:在工程保修期間發(fā)生了由于施工質量原因引起的屋頂漏水、墻面剝落等問題,業(yè)主在多次催促施工單位修理,而施工單位一再拖延的情況下,于是業(yè)主另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了維修。
上述事件中,除事件二外,其他工序時間的延誤均未超過工作的總時差。

事件四中施工單位的做法是否妥當?說明理由。所發(fā)生的維修費用該如何處理?
3.問答題

某工程地下2層,地上15層,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由于局部技術難度大,業(yè)主采用了邀請招標方式,擇優(yōu)選擇了其中一家作為中標單位,并與其簽訂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承包工作范圍包括土建、機電安裝和裝修工程。該工程開工日期為2011年4月1日,合同工期為18個月。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2011年5月施工單位為保證施工質量,擴大了開挖面積,導致開挖量、費用及相應工序持續(xù)時問增加。于是向業(yè)主提出了索賠費用3.0萬元,工期索賠3d。
事件二:2011年8月份,恰逢連降7d罕見大雨,造成停工損失2.5萬元,工期增加了4d。于是施工單位據此向業(yè)主提出了索賠。
事件三:2012年2月份,在主體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圖設計有誤,實際工程量增加,導致費用增加3.8萬元,相應工序持續(xù)時間增加了2d。于是施工單位據此向業(yè)主提出了索賠。
事件四:在工程保修期間發(fā)生了由于施工質量原因引起的屋頂漏水、墻面剝落等問題,業(yè)主在多次催促施工單位修理,而施工單位一再拖延的情況下,于是業(yè)主另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了維修。
上述事件中,除事件二外,其他工序時間的延誤均未超過工作的總時差。

事件三中施工單位的索賠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4.問答題

某工程地下2層,地上15層,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由于局部技術難度大,業(yè)主采用了邀請招標方式,擇優(yōu)選擇了其中一家作為中標單位,并與其簽訂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承包工作范圍包括土建、機電安裝和裝修工程。該工程開工日期為2011年4月1日,合同工期為18個月。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2011年5月施工單位為保證施工質量,擴大了開挖面積,導致開挖量、費用及相應工序持續(xù)時問增加。于是向業(yè)主提出了索賠費用3.0萬元,工期索賠3d。
事件二:2011年8月份,恰逢連降7d罕見大雨,造成停工損失2.5萬元,工期增加了4d。于是施工單位據此向業(yè)主提出了索賠。
事件三:2012年2月份,在主體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圖設計有誤,實際工程量增加,導致費用增加3.8萬元,相應工序持續(xù)時間增加了2d。于是施工單位據此向業(yè)主提出了索賠。
事件四:在工程保修期間發(fā)生了由于施工質量原因引起的屋頂漏水、墻面剝落等問題,業(yè)主在多次催促施工單位修理,而施工單位一再拖延的情況下,于是業(yè)主另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了維修。
上述事件中,除事件二外,其他工序時間的延誤均未超過工作的總時差。

事件二中施工單位的索賠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5.問答題

某工程地下2層,地上15層,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由于局部技術難度大,業(yè)主采用了邀請招標方式,擇優(yōu)選擇了其中一家作為中標單位,并與其簽訂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承包工作范圍包括土建、機電安裝和裝修工程。該工程開工日期為2011年4月1日,合同工期為18個月。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2011年5月施工單位為保證施工質量,擴大了開挖面積,導致開挖量、費用及相應工序持續(xù)時問增加。于是向業(yè)主提出了索賠費用3.0萬元,工期索賠3d。
事件二:2011年8月份,恰逢連降7d罕見大雨,造成停工損失2.5萬元,工期增加了4d。于是施工單位據此向業(yè)主提出了索賠。
事件三:2012年2月份,在主體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圖設計有誤,實際工程量增加,導致費用增加3.8萬元,相應工序持續(xù)時間增加了2d。于是施工單位據此向業(yè)主提出了索賠。
事件四:在工程保修期間發(fā)生了由于施工質量原因引起的屋頂漏水、墻面剝落等問題,業(yè)主在多次催促施工單位修理,而施工單位一再拖延的情況下,于是業(yè)主另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了維修。
上述事件中,除事件二外,其他工序時間的延誤均未超過工作的總時差。

事件一中施工單位的索賠是否成立?說明理由。